同志婚姻 當人權對上倫理
同志婚姻 當人權對上倫理
記者 張芳語 報導 2016/11/20
長期投入婦女運動的立委尤美女,於2016年十月24日,聯合民進黨立院黨團和時代力量、國民黨等38位政黨立委,連署提出《民法》親屬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意圖推動「同志婚姻合法化」。11月八日立法院一審通過,交付程序委員會。希望藉此項法案,讓同志的權益有保障,在未來能享有與異性夫妻相等的權利。
以民進黨立委尤美女為首,推動同志婚姻合法化。(圖片來源/民報)
同志婚姻立法 爭議大
自2006年,民進黨立委蕭美琴提出的「同性婚姻法」一審未通過,台灣婚姻平權法案的推動就一直備受爭議。2001年,荷蘭同性婚姻合法化,是全球最早通過同性婚姻法案的國家。時至今日,已有22個國家將同性婚姻合法化,其中以歐美地區為主。在亞洲部分,伊朗、伊拉克和沙烏地阿拉伯等某些伊斯蘭教國家仍然反對同性戀者,依每個地區的法律而有不同的處理手段,最重可處以死刑。目前台灣和日本正努力推動立法,韓國、中國則對於同志相關事件採取不干涉態度,沒有法律可以保障同志權益。
全球同性婚姻法案分佈,綠色為合法國家,紅色與粉紅色為尚未合法且會被判刑的國家。
(圖片來源/國際LGBTI聯合會)
2015年由法務部委託國家發展委員會做同性婚姻調查。結果指出,有71%的民眾贊同同志婚姻合法化,其餘29%的反對者當中,過半數為天主教徒。以反對多元成家法案通過為首的守護幸福家庭行動聯盟(以下簡稱護家盟),更在2016年11月17號,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時,號召一萬多名群眾直接到立法院抗議,聲明同性婚姻會衝擊人類文明。於此,護家盟的秘書長張守一表示:「我們尊重每一個人,卻無法認同同性戀的行為,反對同志以一個文化在社會上推動。」他指出,對於政府以公權力給予鼓勵同志之間的性行為以及其架構的關係,會導致下一代錯誤的性行為和性別意識,造成錯誤的認知和模仿,同志婚姻意識形態的灌輸將會衝擊傳統倫理,對於家庭結構的崩解,違背了人倫道德。
11月17日第二會期,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邀請相關政府部門進行相關法案的業務報告,並備質詢。此案由尤美女提案並召集,與另外11位委員作為議案主席,對當屆法務部長邱太三提出質詢,針對同性婚姻平權,審議《民法》修正案。經過各席立委協商後的結果,委員會召委與尤美女裁示,決定「先公聽再審查」,在審查會結束後的未來兩週各召開一場公聽會,再將同性婚姻逐條審查。
法案建立 完善同志伴侶權利
家庭是社會的基本單位,各種社會福利的輸出也以此為標竿。然而家庭卻是建立在婚姻事實的基礎上,因此有了婚姻才有社會的權利。從人權的角度看,每個人生而平等,同志與一般人所盡的義務相同,卻不能享有和異性配偶同等的權利,形同一種歧視。婚姻平權法案若設立,同志配偶將得以享有與異性夫妻相同的權利,包括繼承權、社會權、退休金轉讓、合併申報稅,醫療福利等,唯有親子關係的建立是透過收養。同志父母愛心協會的陳媽媽坦言,同志是一個家庭的問題,和性別並無關係,婚姻合法化的通過,能讓父母不必擔心同志孩子未來的權益,勇敢面對社會。擁有了一個同志孩子,她才明白真正的同志是什麼樣子。
雖然同性婚姻法尚未通過,但台灣六都已開始展現對同志人權的尊重,2015年三月,高雄首先發起開放同志伴侶註記,其餘直轄市也陸續跟進,直至今日,全台六都戶政事務所皆得以為同性伴侶進行登記手續。但登記只是一個政策,終究不是一個法律,沒有實質上的認可,仍然無法讓同志伴侶享有法律上的權利。尤美女表示,戶籍註記關係有名無實,如何讓同志權利真正合法才是要題。
同志婚姻法案若通過,如何落實也是一項考驗。政府在法案通過後,必須對民眾進行全面性的宣導,教育方面也應該實施應對方針,對於同志應抱著尊重而非歧視的態度,其餘政府各個部門也都應該配合做法律上的修改,同志婚姻是人權平等的議題,若有立場對立,政府也不應該將此案淪為黨派之爭的炒作新聞。
婚姻合法化對於同志伴侶是一種尊重。(圖片來源/Loonie Politics)
人權與人倫的衝突
同志在社會上屬弱勢族群,常常被恐同組織冠上亂倫、吸毒、散播愛滋病等污名,加上同志最活躍的時期也只侷限在同志大遊行,使得部分妨礙社會風化群眾所行瘋狂之舉,成為同志遊行的焦點,也造成大眾對同志的錯誤認知。
金馬、金曲、金鐘御用司儀、中華辯論推廣協進會理事長賈培德,身為一名同性戀者,他表示:「每一個族群都應該被平等對待,社會上存在很多多元性別者,就如同歷史上黑人的存在曾被認為是骯髒、低等,對於錯誤的歧視,需要慢慢改變。」論及大眾對同志的觀感,尤美女也表示:「同志不會在你眼前出櫃,大眾對同志多數的印象也都是他們在遊行所展現的面貌,並沒有真正了解他們。」同性婚姻只是同志爭取自身應有的權利,對於一般異性家庭並不會造成父母關係的錯亂或長幼不分的問題,亂倫、多P(多人雜交)的刑責也適用同志婚姻,不能混為一談。
同性婚姻導致性別觀念的扭轉,對於同志下一代的性別教育、家庭倫理、生命的繁衍,都是不斷受到質詢的議題。雖然同志可以利用人工授精的方式生育,但由於違背自然界的生育規則,是許多宗教不能接受的。在基督教教義中,同性戀違背神的旨意。根據聖經,神愛世人,包括同性戀者,但神不認可同性戀的行為,婚姻也必須由一男一女成立。身為基督徒的呂惠玲表示:「對於同性的孩子,看到擁有雙親的同學會怎麼想?會不會也希望有個爸爸呢?擁有父母是人的天性,不是由兩男兩女結成伴侶就可以取代的。」同性戀仍是小眾,反對者認為,同志的權益可以制定特別法,但要將民法972條:「婚姻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制定」修改為「雙方配偶自行制定」,將嚴重衝擊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
立案程序複雜 環環相扣
有些法律引導著社會,有些則走在社會之後,相輔相成。如何讓同志不再是大眾心目中的刻板樣子,同性婚姻合法化扮演著重要角色。
台灣若要成為亞洲首次通過同性婚姻的國家,立委及大法官的贊同數能否達到門檻,是一大關鍵。根據同志人權法案遊說聯盟的紀錄顯示,若要釋憲成功,15位大法官必須要有十位贊成立法,目前有五位大法官贊同、四位反對;而113席立委當中,有65位支持、35位反對,其餘13席還未表態。同志婚姻的立法會影響未來幾十年的台灣社會,至少有113條法規、300多條法條需要重新修改,每一條法令皆需逐條審核,牽一髮而動全身。社會不再歧視、真正接納同志,仍是一條漫漫長路。
![]() |
記者 張芳語
癖好:看電影、聽音樂、看小說寫小說 長處:除了游泳,其他方面正常發展 夢想:人生朝白日夢道路發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