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權性別 從認同多元出發
平權性別 從認同多元出發
記者 陳昶安 報導 2016/12/04
婚姻平權可謂近日台灣社會的熱門關鍵字,無論是民法972的修法、另立專法的呼聲,甚至是其所衍伸攸關家庭結構、親子教育的問題,不僅充分顯現了傳統社會面對認知失衡時擦撞出的不和平,更挑戰著台灣向來引以為傲的多元樣貌與民主風氣。細究同婚議題之所以能引起高度爭議,不難發現這份價值背後牽涉到的除了對常民文化的衝擊,還有最根本的性別意識與認同問題。
立法院召開的公聽會場外,支持婚姻平權的民眾佔據了青島東路。(照片來源/張昕妤攝)
從女性研究到多元性別論
性別研究的發展通常源自對婦女權益與女性自我意識的討論,以台灣為例,最早的性別研究可推溯至1985年「台大婦女研究室」的成立。由於長久以來女性多被置於社會結構中較弱勢、被制約的一方,作為一個既定且備受壓迫的社會角色,自然會有所反動,並進一步思考結構上的突破點。這解釋了為何古今中外與性別相關的論述多以婦女為研究對象,從先天差異到後天框架;從進入家庭社會的婦女到未社會化的女童,女性研究的最終目的多為伸張權益、平反並消弭因「性別概念」產生的不對等狀態。
傳統的父權社會中,對性別的認知是極端的二元論:非男即女。此外,對於性別角色的定義也有一套根深千古的價值,即男性象徵陽剛與威權;女性則為陰柔且附屬。在如此絕對的設定下,許多性別意識混亂的個案如同性戀、性別氣質不符生理性別的表現等,都被視為不正常,且受到長期的漠視與打壓。然而,隨著人權意識的抬頭,這些族群漸漸被看見,開始有了正規的研究與定義,並打破過去奉為圭臬的性別二元論。
從過去只有男女的性別二元論發展至今,性別儼然成為一種光譜。(照片來源/陳昶安製)
「多元性別論」跳脫了生理性別的窠臼,強調的是個體在心理性別上的自我認知。它擴大了性別的定義,根據「性別認同」(gender,自我認定是男是女)、「性傾向」(sexsual orientation,傾慕的對象是男是女)、「性別氣質」(gender qualities,表現出來是男是女)的交互組合,建構出一個模糊而多元的性別世界,並強調相互尊重、平等平權的重要性。
不貫徹的新思維 刻板印象難撼
在傳統的教育思維中,許多性別定義易流於固定框架,進而產生「性別刻板印象」。雖然當今社會的普遍風氣強調營造一個性別友善的環境,多元性別論的提出卻未能致使價值觀的全面革新,人們仍能在部分非刻意作為的案例中,觀察到這些受制於性別的現象。
舉例來說,普遍仍認為女性是性權事件中的絕對受害者、而性騷擾是男性霸權的產物,但若以「性別平等」的概念檢視,男女也會有角色互換的機會。比方說,異性戀男因受到女性的意淫或過分的身體接觸,在主觀感受上造成不適,此時聲稱自己被性騷擾,卻被社會解讀為「得了便宜還賣乖」,甚至是一種魅力的表彰。這樣的情境即是未以同一標準對待性別的結果,但若性別平等的標準成立,又會被批評時局不夠成熟、女性仍要承受傷害後的社會眼光。
以同一案例討論異性戀霸權,同樣也是在不知不覺形塑的風氣中,默許了對同性戀的歧視:異性戀男可以「個人感受的自主性」聲稱受同志傾慕令其感到噁心、不自在,這樣的「指控」看似有理,卻是在性別意識上否定了同性戀存在的正確性。而在同性戀的社群中,以男同志為例,即使本身屬於多元性別中的一環,仍難以跳脫異性戀霸權的思維,一如「拒C(娘)」現象即顯示男同志對陽剛的崇拜,直接導致在相對弱勢的群體中更加分化的排擠效應。
去性別化的理想世界
傳統的性別觀念在穩定社會秩序上有一定程度的作用,但隨著性別平等的提倡,性別從絕對發展成相對,多元的聲音則更該被聽見。往好的方面想,社會正朝向保障人權等進步思維邁進;但另一方面,新型態的管理與秩序也可能導致人們無所適從。
有關「去性別化」的想像在多元性別論成立後不斷被討論著,這個概念強調「社會上的性別差異百分之百都是霸權產物,應該被消滅。」聽來十分極端,且必為一浩大工程,但細究其主張與背後的平權理念,仍有許多值得仿效的部分。試想:在一個極端理想的世界中,人們屏除了一切性別意識,唯一的差異僅為生理構造的不同,從此廁所再無性別之分;職場競爭完全透明化;自由戀愛的對象選項多了一半以上,如此一來便避免了權力結構的失衡、因歧視而起的衝突、甚至是管理與分化上的不便。
然而,這樣的推斷既不專業也毫不負責任,它提供的僅是一個想像:在一個空間中,人可以不再因為性別混淆、錯置等困擾產生衝突和苦痛。對此,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所長羅燦煐表示:「去性別化講的不是將性別的概念完全去除,而是透過這樣的理念,盡可能地拿掉所有性別意識之間的歧視和認知落差。」
「衣服沒有性別。」特定服飾業者順應時代趨勢,產售中性的產品具現去性別化的理念。
(照片來源/mooikind)
挑戰舊傳統 邁向真平權
在理想的性別教育中,完全除卻性別歧視並加強對多元性別的認識應是當務之急,我國教育部於2004年公布的「性別平等教育法」中,將同志教育、性教育、情感教育等概念納入課綱,乃是健康性教育的體現。然而,回歸近日針對婚姻平權的討論,許多反同婚、反修法的團體均表示不願政府介入家長對其子女施行性教育的權利,並大肆於網路、各媒體平台發表他們對修法的解讀。在資訊正確性上,諸類解讀或許仍有檢驗的空間,但至此也觀察得到台灣在邁往更開放、更平等的性別環境上,仍有一段距離。
國立政治大學性別平等工作坊的王信哲表示在性別教育的推動中,有很大的阻力源自於台灣傳統社會對「性」的妖魔化,並視其為不潔、羞恥的。家長們對於年幼子女探索「性」過程感到不放心,便在這個過程中將性置於負面的形象,又該怎麼讓子女正面學習呢?因此,拋去對性的成見,正是性別教育中十分重要的一環。
反修法單位以漫畫反映家長對於性教育進入校園的焦慮,然而資訊並不必然正確:
性教育並不會教導如何找到性感帶,並勢必會強調「尊重意願」的重要性。(照片來源/Facebook)
社會形塑了人們對性別的認知,也開放人們重新定義它的機會,在多元性別共處的環境中,每一個與性別牽連的舉動都應該被仔細檢視、免於流落刻板窠臼中,導致性別觀念的進步匍匐不前。此時人們該對抗的不是性別本身,正是不正確的性別觀念導致的歧視和衝突。
![]() |
記者 陳昶安
舞齡十一年,夜行性,容易過敏, 喜歡漂亮的東西和長得好看的人; 興趣是戀舊、感受、愛人與被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