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殺戮的艱難 秤死刑的正義
評殺戮的艱難 秤死刑的正義
記者 林芃蕙 文 2017/05/21
張娟芬從蘇建和案(台灣史上具爭議的冤獄案,纏訟21年歷經三次非常上訴終判無罪)開始,關注司法改革等人權問題,出版「無彩青春」後接觸替代死刑推動聯盟(已改名台灣廢除死刑聯盟),多年為死刑案奔走,在非黑即白的審判間,走出對生命議題的思考之路。「殺戮的艱難」出版於2010年末,為動盪憤慨的時局留下見證與註解。
「殺戮的艱難」一書(圖片來源/博客來)
2010年三月,當時的法務部長王清峰發表「理性與寬恕」一文,闡述自己任內不會執行死刑,引發立委、被害者家屬嚴正批評,加上媒體大肆報導,激昂的詞彙佔領各大版面,兩天後部長請辭,而死刑議題浮上檯面,越來越多人關注存廢與否以及牽涉的正義、人性。張娟芬透過理性與感性交織的書寫,採訪死刑犯與律師,詳細點出2010年前後各界沸沸揚揚的討論,並剖析死刑判決與執行制度面上的缺失,及以暴制暴必須付出的代價。「殺戮的艱難」乍看之下帶有廢死的色彩,撇除記錄當時廢死聯盟被圍剿的心路歷程,張娟芬的論點是國家不該動手,人民賦予國家的公權力當以不殺人為最低限制,「唯其如此,我們才保住了好人與壞人之間,那一點點的差別。」
死刑 以生命獻祭
死刑不比無期徒刑,因為其不可逆性,必須用更嚴謹甚至挑剔的態度看待,然而台灣的司法尚有不完善之處,書中指出:刑事訴訟法第31條明定,被告於智能、經濟弱勢或刑罰較重的案件,當指定辯護人為其辯護,這是對被告的保障;但是刑事訴訟法388條卻規定第三審時不適用,面對法律審中專業的細節及術語,被告以單薄之軀孤身應戰,國家在最終裁決上有著絕對的優勢,這是現行刑法審判中的缺失。
另外,刑事案件的偵查和審判程序中,應遵守毒樹毒果及無罪推定原則,行刑或不當採證而得的自白,不可列為被告有罪之依據。然而在每一個死刑定讞的案件中,是否確保自白都符合正當性?所有相關證據都已蒐證齊全?難保檢警承受破案壓力,不依循程序正義快速結案。
當社會承受犯罪情節重大的創傷,許多人同理被害者家屬,企圖以死刑作為心理補償,在人心惶惶、需要集體撫慰的社會氛圍中,面對被害者家屬聲嘶力竭的哭喊,法官是否公正審判而不被民意綁架,所謂理性客觀的思考,是否全面且萬無一失?張娟芬一針見血地提到:法官也是凡人,他們也會犯錯。書中或許誇大死刑的誤判率,也一竿子打翻所有好法官的風骨,有失客觀之嫌,但不可否認,死刑作為剝奪生命權益之刑罰,定讞到執行都不可草率。
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
張娟芬說:「殺戮的艱難在於誤判的可能永遠存在。」回溯台灣司法史上著名的爭議案件,從纏訟多年的江國慶案、蘇建和案、徐自強案,大眾感嘆他們幸運,奮鬥多年終證實自己的清白。然而這是多麼諷刺,本來就是無罪的人,因為檢察官不信、法官不聽,國家利用公權力剝奪他們的自由,受悲憤與無奈日日煎熬,甚至一聲槍響結束生命,在十年、二十年後才說:當時判錯,你是清白的。再多的國賠也換不回一條命,對當事人而言,寧願一切從來沒發生過。
搶救死刑犯就是和時間賽跑,不是所有無罪之人都有如此好運,鄭性澤就是其中一例,他還在等一個清白。在張娟芬的另一本書「十三姨KTV殺人事件」中,詳細記載2002年鄭性澤案中各個疑點與程序缺失,包含刑求獲得自白、案發現場遭到破壞、證據不齊全等等,但僵化的司法制度對種種疑點視而不見,2006年鄭性澤死刑定讞。自2010年越來越多人關注死刑,2011年律師義務介入此案,開始積極奔走,尋找翻案平反冤獄的可能性,2015年高等法院終於裁定重啟二審。此案還沒結束,平反冤獄費時費力,還要靠運氣,鄭性澤仍在等待宣判無罪的那天。
辯護律師們利用娃娃屋模擬犯罪現場,找尋當初判決書裡的盲點。(圖片來源/報導者)
傷痛與治癒 將被害者保護視為己任
「殺戮的艱難」並非一昧反對死刑,而是希望人人喊殺前先想想,罪犯是否該殺?國家是否有權利剝奪性命?,死刑或許減輕受害者家屬心中的痛苦,卻沒有實質上的幫助。書中另一重點即是強調台灣需要建構一套整合性的支援系統,對被害者家屬提供適當的幫助,例如:諮商輔導、社會安置、金錢補償,給予受害者家屬全面的照顧。自1998年制定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各地成立犯罪受害者保護協會(簡稱犯保),給予法律、經濟、心理的幫助,然各地資源分配不均,並不是每個縣市都有專門的合作律師、社工。根據「隱形的吶喊」一書指出,「犯保資源匱乏隱含著更核心的問題:國家對於被害者保護這塊還不夠重視。」國家既然享有刑罰權,對於犯罪被害者理當該盡到照顧之責,或許政府以高高在上之姿,施予恩惠的態度補償犯罪被害者,但他們需要的除了金錢,還有心理復健,協助重返原本的生活。
司法改革之路漫漫
2016年蔡英文在總統大選中提出司法改革政策,其中有一項具體主張「全面檢討違反刑事人權保障之現況」,檢警調法各司其職,在分工上更明確,並針對濫權、草率併案、動輒羈押等等責任追究,秉持調查不公開及無罪推定原則,嚴守程序正義。落實這些美好且理想的行事作風,在現今還沒廢除死刑的狀況下,能減少冤獄產生,當完善的司法制度建立後,對於犯罪者與受害者都有更周全的保護,也許全民能更理性地討論死刑存廢議題。
根據憲法刑與罰應合乎比例原則,當死刑被視為實現正義的一種手段,每個人心中都有桿公平的秤,該放任不管還是嚴加禁止?殺戮不是行為上的艱難,而是每個人對生命的消亡。同理失去至親之人,能不能選擇一命抵一命之外的寬恕之路,隱含著政治權力、金錢誘惑、七情六慾相互角力地現實裡,保有清明,好人與壞人差別就在一線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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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林芃蕙
吃飯,睡覺,看電影。 人生太長,責任太多,不找點有趣的事怎麼可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