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倫理 道德迷失的象牙塔
學術倫理 道德迷失的象牙塔
謝宛蓁 報導 2017/12/31
「學界同行審論平臺」(PubPeer)在2016年11月揭露臺大醫學論文造假案,臺大教授郭明良和其研究團隊涉及數篇論文造假,臺大前校長楊泮池因擔任其中數篇論文的共同作者,引起軒然大波。回顧2013年,甫上任未滿一週的國防部長楊念祖也曾因書中文章涉嫌抄襲、剽竊,閃電請辭。究竟是因任職政府高官才被放大檢視,還是學術倫理在教育界中已逐漸由內敗壞,導致學術倫理案層出不窮?
制度弊病 結構失衡
許多大學的評鑑和教師升等辦法,會採用論文計點的方式來評分。而論文的指標通常為在SCI(Science Citation Index,科學引文索引)和SSCI(Social Science Citation Index,社會科學引文索引)等期刊資料庫中的論文數。SCI與SSCI是美國ISI(Institute for Scientific Information,美國科學資訊研究院)所設立,分別囊括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界最重要的期刊。

SCI和SSCI是期刊文獻索引工具,分別收錄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期刊。(圖片來源/謝宛蓁製)資料來源:華夏技術學院圖書館
ISI的資料庫選刊標準高,幾乎能覆蓋所有具影響力的研究。何謂「具影響力」?指的是該文獻是否有被其他後來的文獻大量引用,如此可看出該文獻對後代研究的影響程度或是相關性。如此的評估系統,也使SCI和SSCI資料庫超越了普通的檢索工具,成為對科學研究進行評價的重要指標之一。甚至能從資料庫中收錄研究機構或個人的論文總數,來評斷初步的研究水平。
然而,此種評鑑方式始終遭受不小的批評。2014年即有多名教授舉辦「教改論壇」,認為將SCI、SSCI等國際期刊資料庫作為指標,導致教師被評鑑綁架,教學淪為次要。參與論壇的政大教育系教授周祝瑛也曾發表〈SSCI 下的台灣高教競爭力:以政大學術評鑑為例〉一文,質疑引進SSCI的作法是「揠苗助長、急功好利」的行為,扭曲了學術工作的意義。
更甚者,為了爭取研究經費或拚升等,許多教師在做研究時不惜製造假數據、偽造實驗結果,以求評鑑上的漂亮數字。
學術研究不等於論文生產
致力於高等教育相關議題的臺大心理學教授黃光國表示:「我們絕大多數的大學、頂大,都不講科學哲學。所以到最後變成模仿,作所謂的『跟隨式的』,我把它叫做『跟屁式的研究』。」
他評判,絕大多數的教師都在搶經費、搶買貴重儀器,為了現實利益拉幫結派、佔領行政資源,這在理工醫的領域尤其明顯。搶學生進實驗室做研究,寫論文再由自己掛名,當論文刊登得越多,所牽涉到的現實利益就越大。一連串的因素導致研究者以國際期刊發表為研究取向,並非僅是針對學術問題在做研究。
2014年科技部發表的對學術倫理的聲明,當中提到違反學術倫理的認定標準為「蓄意且明顯違反學術社群共同接受的行為準則,並嚴重誤導本部評審對其研究成果之判斷,有影響資源分配公正與效率之虞者。」魚目混珠、狐假虎威的不實論文,既失去研究精神也導致資源分配失去公正性。
國內學術倫理案例 審判之後
臺大教授郭明良與其研究團隊涉及論文造假,於不同實驗數據中有重複剪貼相同圖片的跡象。教育部、科技部和臺大特別調查委員會,皆對此案進行了調查。調查報告出爐後,掛名共同作者的楊泮池雖被認定未有違反學術倫理之情事,然而為避免臺大繼續被以學術倫理案為由攻擊,選擇不續任校長職位。
以此案為例,後續的處理兩部會與臺大校方懲處方向不同。科技部就違反學術倫理的部分,追回涉及人士過去的研究經費,並予以停權或書面告誡。教育部除了追回學術獎項與研究補助款以外,也要求臺大依校內學術倫理規定以及教師法予以教師停聘、解聘或不續聘的懲處,並需針對學位授予和教師資格審定的再考量。
此案因涉及人員職位而受到關注,攸關臺大研究信度甚或臺灣學術界的研究誠信,國內外皆予以強烈譴責。可是事件之後留下的警惕是否足夠深刻?郭明良除了擔任臺大教授外,也借調至高雄醫學大學擔任副校長,後已請辭。訪問高醫在學學生,護理系學生郭婕妤覺得很多學校都有這樣子的事,不足為奇,也絲毫不影響臺大為頂大的普遍認知。而醫學影像暨放射科學系學生馬品琪則說,很少人知道這件事,所以對自己的生活沒有實質影響。
另有2014年年底的交通大學生科系論文造假事件,生科系助理教授王志宏因2015年國科會計畫在即,在成果報告中移植他人數據圖,遭到實驗室研究生蔡律安舉發。而後,2017年該生在監督後續處理事項時,又發現同樣受PubPeer揭發之該教師的論文,待學校行政處理未果後於是向教育部舉報。
教育部處分判決結果依交大《教師及研究人員學術倫理事件審議辦法》,予以該教師「共六年不受理教師資格審查申請」之懲處,等同於王志宏無法申請升等評鑑。然而判決結果卻又提到,在停止受理資格審查申請期間,教師限期升等的年限也將停止計算。原《新進教師限期升等辦法》中,新進教師需於六年內申請升等,審查通過後學校才能予以續聘。「但是升等辦法裡根本就沒有提到這項規定。」蔡律安表示。如今,停止計算等於變相延長該教師的升等年限。雖然學校宣稱依法處理,卻讓人不禁疑惑是否有達到懲處效果。
學術倫理列教育課程 應回歸基本道德
今年10月的「臺灣醫療學術倫理之回顧」研討會中,美國聖路易大學小兒科名譽教授朱真一,以「國外學術不端案件的啟示」為題發表演講。演講中列舉了許多國外的造假案例,希望臺灣能引以為戒、吸取教訓。朱真一在演講結尾時提到,他曾寫信給教育部、董事會,但都未得到回覆。政府各單位對此議題反應速率不足,以致無法給出實際回應,是經年累月下來的結果。
為展現政府重視此議題的決心,教育部自2014年開始,實施校園學術倫理教育與機制發展計畫,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也隨之成立。計畫期望擔任高等教育學術倫理的先鋒,檢視臺灣學術環境並提升高等教育之倫理意識。而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提供的線上課程,目前已與國內多間學研機構合作,將之列為研究所新生的必修。

目前已將線上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列為研究所新生必修的國內大學。(圖片來源/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
然而訪問剛結束線上課程並通過測驗的資工所碩一生吳奕華,雖然覺得測驗做起來比大學部必修的智慧財產權課程要有挑戰性一點,但他認為整體還是很浪費時間。「而且學術倫理這個東西,很難說要怎麼做比較好。」
除此之外,科技部在臺大學術倫理案審議結果新聞稿中也提到已於今年3月成立「研究誠信辦公室」,承諾將調整學研計畫補助之審查制度、發展多元指標不再獨尊論文,並加強跨部會的合作、輔導各學術研究機構。9月多公布的《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更是規定,自2017年12月伊始,首次申請計畫的計畫主持人與首次執行計畫的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科技部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
但是黃光國對此舉並不以為然,認為「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學術倫理最重要的是自律,換成他律都只是教條而已,發揮不了什麼實質作用。政策公布之後許多學者也提出質疑,所謂「研究誠信」、「學術倫理」,無法僅靠六小時惡補來學習,認為此作法只是跑形式。朱真一也在專題演講的結尾表示,最重要的還是「自省」,不要有不正確也沒關係的馬虎心態才是上上策。
眼看校園學術倫理教育與機制發展計畫日期僅至今年底,計畫成效如何、下一步又該如何走?臺灣的學術環境又是否能重拾研究誠信?這些問題的答案恐怕仍是見仁見智。

放大審視這些頻繁的論文造假事件後,應當回頭檢視學術倫理的本質。(圖片來源/Unsp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