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3期

觀光更自由?網約導遊到此一遊

近年來中國興起的網約導遊,顛覆以往由旅行社指派的模式,讓導遊得以自由執業。究竟在這一波新的旅遊模式下,台灣應該如何看待並走出導遊觀光的未來?

觀光更自由?網約導遊到此一遊

呂奕廷 報導  2018/11/25

對現代人來說,觀光已經成為日常生活中重要的休閒娛樂,民眾可以透過觀光調劑身心、增廣見聞。許多旅遊業者也於今年台北國際旅展推出各種套裝優惠,吸引民眾搶購觀光行程,而為了提升旅遊品質,旅行社往往會提供隨團導遊負責解說景點及解決旅客的突發狀況。然而近年來,中國興起不需依附旅行社即可獨立執業的「網約導遊」,讓觀光客能自行上網搜尋提供客製化行程的導遊,掀起一波新的旅遊模式。究竟網約導遊是什麼樣的概念?與傳統導遊相比利弊為何?台灣是否也有機會在未來開放網約導遊,讓導遊自由執業?

台北國際旅展每年都吸引喜歡旅遊的民眾參觀,搶購旅行業者推出的觀光優惠行程。(圖片來源/呂奕廷攝)

中國網約導遊 市場化觀光經營

中國從2016年起提出由「全域旅遊」取代傳統「景點旅遊」的發展方向,導遊自由執業便是其中一環。傳統景點旅遊注重規劃觀光區、設景點及興建飯店;而全域旅遊則打破以景點區為旅遊單位的概念,希望整合在地資源、發展地方特色,讓觀光不只在景點區發生。近幾年來隨著自由行普及,透過旅行社報團已經不是觀光業主流,於是中國希望以自由市場帶動觀光業發展,秉持「哪裡有觀光需求,哪裡就提供觀光服務」的精神推動觀光產業。在此背景下,中國國家旅遊局也推動導遊改革,從過去行政封閉式管理轉向市場化經營,讓在地居民當起導遊,使自由執業的網約導遊成為推廣全域旅遊的助力之一。

根據新華社報導,中國國家旅遊局現階段並非全境開放網約導遊,而是於江蘇、浙江、上海、廣東等地開放自由執業導遊試點。遊客如果想要預約導遊服務,可以上試點地區的互聯網平台查看價格、評價,並和導遊溝通行程細節,在旅遊結束後也可以給予評論,並透過評價機制淘汰不適任的導遊,達成自由市場的營運模式。

以中國桂林地區為例,網約導遊線上平台有許多人提供導遊服務,網站上也有顯示評價星級。(圖片來源/截圖自道遊網

來自中國廣東的交換生劉嘉慧表示比起跟團,自己比較喜歡自由行,雖然沒用過網約導遊的服務,但之後如果是到語言不通的地區,可能會使用網約導遊讓自己的旅程更順利。台灣大學生廖庭歡也表示在國內旅遊時喜歡自訂行程出遊,但海外由於文化不同,會希望有網約導遊的服務讓遊玩更深入,去一些自己上網找不到的地方玩。根據交通部觀光局統計的2017年國人旅遊狀況調查報告指出,台灣有近九成的民眾採自由行方式旅遊,表示大多數的民眾較不傾向參加旅行社的行程。對於網約導遊尚未合法的台灣,未來有可能會讓導遊與旅行社脫節嗎?

中台法規比一比 導遊規範重重

根據台灣《發展觀光條例》第32條,合法導遊必須先考取國家級導遊合格證書,再參加職前訓練取得執業証並受雇於旅行社才能開始帶團。而中國除了試點開放網約導遊的地區以外,也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37條第40條的規範,導遊必須先考取導遊證並受雇於旅行社才能開始執業。這些規範都是為了保護旅客權益,並在消費糾紛發生時有權責歸屬。

此外,根據《發展觀光條例》第27條,除了代售公共運輸的乘客票外,非旅行業者不得經營旅遊業業務,其中旅遊業業務包括:代辦簽證、接待招攬觀光客並安排食宿交通行程、設計旅程安排導遊或提供旅遊諮詢。也就是說,除了旅行社指派的導遊外,其他人不得接待觀光客或是替其安排行程,也不能在網站上組團出遊營利,否則將會開罰

宏嘉遊覽公司英語導遊賴郁雯表示,其實「交通運輸」與「網路推廣」才是是否違法的關鍵紅線。如果一般人擅自幫旅客規劃行程、並提供交通運輸工具,或是在公開媒體平台招攬成團出遊就會被罰;相較之下,如果是共同乘坐大眾運輸工具,或是線下由台灣人帶領台灣人出遊,就比較不會有問題,但這些仍處於法律中的灰色地帶。

導遊在旅程中最主要的工作是講解與導覽,並解決旅客的突發狀況。(圖片來源/賴郁雯提供)

遊走灰色地帶 安全品質何在

台灣法律對於導遊執業有明確的規範,不過仍有許多業者遊走於灰色地帶,避免使用「導遊」一詞在執行類似職務。比方說,坊間也存在許多非旅行社業者,在網路平台使用「在地行銷」、「課程」、「體驗」等名義宣傳旅遊活動,只要其中不涉及安排住宿、交通、行程規劃,就沒有違法。其實,因應時代需求,觀光局也有打算修正原有法條,但最終還是考量到最根本的旅客安全與品質保障。

交通部觀光局局長周永暉表示,由於導遊人員屬於旅行業接待國外觀光客的一環,需要由旅行社來安排合法住宿設施、租用合法交通工具、維護旅客安全以及投保責任險,發生意外事故時通報觀光局等相關配套措施也都早有規定,所以未來是否開放網約導遊,還需要經過消費者保護團體、導遊人員與旅行業團體意見交流、審慎評估後才能決定。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也提到,選擇「合法」是因為其由政府認可,並有定型化契約保障旅客權益,使發生消費糾紛時有保障。比較中國開放的網約導遊,雖有導遊證保障,但品質主要來自於網友的評價,其安全與品質問題仍有待觀察。

導遊與導覽員 網約真的必要嗎

中國開放的網約導遊模式,是讓有執業証的在地導遊能在網路上刊登資訊,聆聽旅客的需求並規劃行程,在旅行的過程中也能彈性調整,其中並沒有旅行社的參與。賴郁雯認為,這種模式其實跟台灣現有的「導覽員」或「解說員」十分類似,不用受雇於旅行社,同樣也能進行導覽解說,而與網約導遊最大差別就是不能在網路上宣傳行程。根據《發展觀光條例》第19條與《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專業導覽人員管理辦法》第5條,於特殊自然人文景觀地區執業的專業導覽人員需要經過培訓,除此之外,其他類型諸如推廣文化、介紹社區的導覽解說員並沒有相關法律規定,只要不涉及旅行社業務,都可以自由執業。

導覽相關人員(導遊、導覽人員、網約導遊)職務比較。(圖片來源/呂奕廷製)

現今已有越來越多業者申請以合法旅行社名義,配合應用程式與網路平台,推出符合各種年齡需求及目的導向的旅遊規劃服務,其中多是以需求為主要導向,也提供行程客製化服務,讓國內外的民眾皆可受惠。就這個觀點來看,台灣應該仔細思索未來觀光需求的趨勢,並且評估現存的解決方案是否充足與恰當,而不是單純討論是否該開放網約導遊,或是否准許導遊不依附旅行社自由執業,如此才能帶給台灣觀光業最大的受益。

記者 呂奕廷
喜歡吃牛肉麵,但是吃不起只能吃沒肉的湯麵。
編輯 黃淳妤
喜歡涼涼的天氣,所以最喜歡秋天  
記者 呂奕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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