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3期

負評刷起來!網友跟風跟誰瘋

【媒體診療室:猝不及防的媒體病】專題

在網路開始盛行之後,各種因其而衍生出的事件如雨後春筍般冒出,跟風事件便是其中之一。然而跟風所引起的負面新聞不在少數,究竟跟風的背後,有什麼東西值得我們去探索的呢?

負評刷起來!網友跟風跟誰瘋

呂奕廷 林函諭 文  2019/05/05

「跟風」一詞在廣義的解釋下為跟隨風潮,但是狹義的解釋卻為盲目的追隨潮流,且不去管此行為的適切性。在日本爆紅的日劇《3年A班-從此刻起,大家都是我的人質-》中,女主角的好友就是因為被人陷害,在網路上流出關於她的假影片,眾網友便因此跟風在社群媒體上咒罵她,使她因此承受不住此壓力自殺。其實這種事件在現實生活中並不少見,舉凡台灣類似的新聞也不在少數。

網路為一個自由展現與發表言論的世界,在這資訊充斥的場所,只要動動手指即可獲取各式各樣不同地區的內容,但是那些內容是值得相信,哪些內容可以跟風學習,這至今還是一個難解的問題。

網友跟風好爽 誰在乎負面影響?

以台灣近期相關跟風事件為例子。前陣子相當紅的「米粉湯一星負評事件」,其緣由為一名網友在google的餐廳評論裡給某米粉湯店一星的負評,理由竟為隔壁的自助餐太難吃。或許是因為有趣,有人將此則留言截圖傳到社群媒體上,引起多名網友也紛紛效仿在米粉湯店刷起一星的負評,造成此店家的困擾。

上述例子為網友跟風較為「輕鬆」的例子,雖然造成了一點麻煩與紛爭,但是還不至於到攸關人身攻擊等影響,而在最近關於YouTube網紅所引發的「艾瑞絲事件」則就引起了不小的攻擊風波。其緣由為YouTuber團體反骨男孩WACKYBOYS的旗下一員艾瑞絲,於自己的私人Instagram(以下簡稱IG)帳號上發佈了幾則限時動態,其內容讓網友覺得她發言不當,於是到Dcard上發表了一篇文章。此後許多網友對此事件發表意見,其中有一人發起去檢舉艾瑞絲IG帳號的行為,讓許多不滿或是不了解整件事情來龍去脈的網友一同跟風響應,最終導致艾瑞斯的IG帳號被關閉。

在台灣知名且導致發生致命的跟風事件,其中一件即為去年所發生的「關西機場事件」。當時燕子颱風襲日造成關西機場損壞,遊客皆被滯留。但某位網友轉發一則中國網友在微博上,發表中國方有派專車到關西機場進行接送的貼文到批踢踢版上。此話題引發不小的討論,台灣的媒體便在未經查證的情況下進行報導,致使網路上罵聲一片,最終駐大阪辦事處長蘇啟誠因承受不了此輿論壓力而輕生。

網友跟風事件發言來源整理。(圖片來源/林函諭製)資料來源:截圖自Google商家評論Dcard批踢踢

社群行為觀點:是什麼讓我們想跟風

國立交通大學傳播研究所助理教授吳泰毅認為,「匿名性」與「團體決策」是造成網友跟風現象的兩大原因。在網路上諸如性別、職業等社會線索具有隱蔽性,尤其是在一些允許提供極少個人資訊的社群媒體中,會產生如歐登伯格1999年於著作《好地方》中提出的「第三場所」效果。對於個人來說,第三場所提供家與工作地點外的休閒、社交場合,在這個場合中有關社會地位的個人訊息較為隱蔽,使大家具有暫時的平等性。平時人際互動會因為有其他社會線索,造成差異、權威感,相形之下人與人之間有程度落差,相處比較壓抑,不敢「以小搏大」;而社群媒體諸如Dcard、批踢踢等匿名性論壇,提供網友在使用這些社群媒體時的高度匿名性,因而使人較不在乎行動的後果,也不認為自己需要負責任,因此容易產生跟風現象。

批踢踢具有匿名的特性,使用者僅會顯示帳號名稱,沒有其它個人資訊,因此發言會較大膽、較不顧慮後果。(圖片來源/截圖自批踢踢

而團體決策行為中的風險轉移現象,也能解釋網友一窩蜂刷負評的行為。因為許多人一起做,會使網友在進行跟風行為時認為「反正又不是只有我一個人做」、「要抓也不會只抓我一個」、「這麼多人應該不會抓到我吧」,如此認為做錯事的風險平均分攤到每一個人身上,獨自一人承受的風險就相對減低。另外,網友在使用社群媒體時,會因「去個體化(Deindividuation)」現象,將自己視為正在跟風留言的網友團體中的一份子,使自我意識降低,不認為自己正在做的事是代表個人,而是代表團體。而且去個體化現象會配合「團體極化(Group Polarization)」,每個人為了在團體中表現出自己的與眾不同,形成言論越來越激進、越來越極端,導致最初的小團體跟風事件,演變成一大群網友的集體不良行為。

惡評過後 誰來保護受害者

對於危害到當事人權益的網友跟風行為,有些受害商家揚言提告,企圖採取法律途徑打擊跟風網友。然而吳泰毅認為,雖然此舉能達成嚇阻效用,卻不一定能實際執行。首先,訴訟所需的金錢與時間成本太大,商家不一定有足夠的錢聘請律師,也不一定願意犧牲營業時間進行訴訟;再者,能提告網友惡意負評的法源不足,根據《中華民國刑法》第310條誹謗罪定義:「意圖散佈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以及第311條免責條件第三項:「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所述,在法律上很難判定網友的留言是否超過「言論自由」的保護範疇,即使根據《民法》第195條:「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訴諸民事賠償,也回到前面提到訴訟成本過大的問題。

除了法律上的規範,提供網友評論的平台也應當設計相應此種狀況的防衛機制,像是Google就提供了「檢舉不當評論」的功能來保護商家。當商家遭受到類似網友跟風刷惡意負評的狀況時,可以對Google提出檢舉,在經過審查評估後會移除不適當內容。在其《Google地圖使用者提供內容政策》中即提及:「您的內容應如實反映您在該地點的體驗,不得只是為了左右地點評分而發佈。」以及「請只根據您在該特定地點的體驗或相關疑問發佈內容,不是用來抒發個人不滿的地方。」等,如查證確實有跟風的惡意留言,能將其評論刪除,降低對商家的傷害。

此外,由於某些跟風現象,如米粉湯事件,就是一瞬間發布與實質內容無關評論的風潮,破壞原有的評論價值。對此,社群評論平台也可以提供系統自動過濾可疑留言的功能。像是前一陣子因為赤燭遊戲工作室推出的遊戲《還願》涉及兩岸政治議題,引起中國網友不滿,導致其在遊戲平台Steam的頁面一夕之間被中國網友灌入大量負評,發表與遊戲內容無關、只是純粹抵制的留言,也連帶使其前作《返校》受到不少影響。對此,Steam推出了「評論參考價值測試功能」,表示能夠「將行為模式遠遠偏離常軌的使用者給出的參考價值評價分開計算」,並提供評論狀況的歷史紀錄,讓其他玩家自行參考,也不失為一種應對網友跟風惡意負評的補救措施。

遊戲《返校》受到中國網友惡評波及,於今年(2019)二月底瞬間遭受大量負評,Steam平台提供此圖表,讓其他網友能作為評論價值參考。(圖片來源/截圖自S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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縮圖來源:呂奕廷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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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呂奕廷
喜歡吃牛肉麵,但是吃不起只能吃沒肉的湯麵。
編輯 李庭安
8點後盡量不要進食,如果可以我想要23點前睡覺。
記者 呂奕廷
編輯 李庭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