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資源 取之有「盜」
網路資源 取之有「盜」
記者 邵奕儒 報導 2009/03/22
![]() |
《犢,傳播與科技》期刊,於中正大學舉辦「犢擂台」學術論辯,大談網路下載合法與否。 圖/《犢,傳播與科技》提供 |
「(1張簽名預購CD=2天的生活費)+(2張情人座電影票=8個排骨便當)+(3款遊戲卡帶=20瓶洗髮精=30串10入衛生)=120杯珍珠奶茶=4張新竹嘉義來回車票=十分之一的學雜費」
共享領域中 法規遭受反駁
保障創作者 資本與機制互交鋒
論辯至此,是否能在網路下載合法化之後保障創作者繼續創作的空間及生活保障成為爭辯關鍵,現況商業機制即使存在著不合理的剝削,但至少它提供了對創作者而言在文化工業運作過程中的猶如機械般的工作機會,能保障他們足以繼續生產的基本薪資。當時唐士哲試著引導參與犢擂台,以腦力思索網路下載出路的學生們,朝兩個對立的方向思考。
站在支持網路下載的角度,「長達七十年的文化創意產業保護,是否會影響更多創意的發想?」唐士哲以學生畢業創作短片為例,「由於商業體制的保護,學生除了自行創作,不然很難找到配樂」,因此小型獨立的創作能運用的素材似乎遭受限制。如以反對合法下載的立場出發為創作者考量,現存機制以及存在現今法規下的生產關係提供工作機會,「為何有這麼多人願意待在現況的機制中?」
當時台下就以這兩方向各陳論調,有學生認為合法下載並不會影響創作者權力,而擠壓與壟斷網路互惠機制的大企業才是創作真正的剝削者。也有學生認為網路使用的道德教育,才是解決非法下載與創作者無法獲利的解決之道。但此論辯基調最後幾乎倒向網路下載應合理化和自由化,中正大學簡妙如、羅世宏兩位教授提出相似觀點。
正如同簡妙如所說:「大廠商懂得遊說讓立法符合他們利益。」羅世宏深信:「我們不用為資本擔心,資本會自己找到出路,應該盡量下載。」因羅世宏認為原本電腦知識與文化大量複製後應有的大眾化與民主化,反而帶來私有化動力及財富積累,促使智慧財產權機制出現。在法規保護下以不合理的價格出售商品,並要求使用正版,是種結構性壓迫,高呼有技巧的下載是應有的反抗方式,並質疑智慧財產法:「為什麼智慧跟知識可以跟商品及財產連結在一起?」
收費與否 法律保障是依然的
對於網路使用者,甚至文化創意商品製造者來說,網路下載已經是相當重要的一種消費及生產方式。使用者不斷創造各種免費獲得資源的軟體、管道並形成新興的網路文化,但另一方面資本家也不斷收編這些使用人數較多的軟體,或是以安插廣告、公關等方式伸入商業觸角。網路使用者已經難以在自由共享初衷下所建立的網路世界中,逃離網路業者、文化創意生產端、立法機關的商業共謀,而「非法」的網路下載似乎成為唯一的出口。
「合理的收費」或「完全免費」,犢擂台最後的兩大討論方向,一再顯示音樂、電影、遊戲、軟體……等文化創意商品在現況收費機制下的不合理,而偏向資本端的法律規則對付不起錢卻有需求,使得必須「非法」下載的使用者產生壓迫。正如交通大學陶振超教授所說:「法律的模糊是廠商所製造,讓他們可以隨時賞罰空間,但對使用者卻產生壓迫」。不論「合理的收費」和「完全免費」何者是網路下載未來的出路,法律的修正卻是必然地。如同翟本瑞的論點,「工業資本主義時代保護慢速變革的智慧財產權設計,在資訊時代變革快速的情況下已不合時宜,技術與法律應有全新發展。」
![]() |
記者 邵奕儒
凡是自然捲的都是好人 用原爆固定來對付那些會問你究竟我和工作哪個重要的女人 如果太投入在數羊,到最後經長反而睡不著 吳佳玲一直是急速王太超過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