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期

台灣媒體 比《艋舺》還暴力?

近來電影《艋舺》引起熱烈討論,其原因之一是輿論質疑劇中的粗話、暴力和幫派是否教壞青少年?雖然正否兩面說法仍在辯論中,但它的確帶給媒體和觀眾一些思考的空間。

台灣媒體 比《艋舺》還暴力?

記者 鄭琬馨 報導  2010/03/21

媒體中充斥著影像暴力,在市場作為唯一考量的情況下,罔顧觀眾的權利。(圖片來源/PhllyIMC)

近來電影《艋舺》引起熱烈討論,其原因之一是輿論質疑劇中的粗話、暴力和幫派是否教壞青少年?雖然贊同與否認這兩方說法仍在辯論中,但它的確帶給媒體和觀眾一些思考的空間,而這也是傳播界學者長期關注的研究焦點:「收看暴力的媒體內容是否會引發觀眾模仿或認同暴力行為?」其實台灣媒體競爭激烈,為了爭取收視率,常爭相採用色羶腥的題材,因此「暴力」一直是台灣媒體熱愛的主題之一。《艋舺》只是一個明顯的「攻擊標的」,舉凡台灣的連續劇、政論性節目和新聞,甚至是綜藝節目,無一不用暴力當作吸引觀眾目光的工具。姑且不論觀眾是否因此受到《艋舺》影響,報導這些新聞的電視台,首先應該捫心自問,你們播的新聞難道不暴力嗎?


暴力媒體的惡性循環
專業影評人劉鎮歐在《影像暴力的省思》一文中,引用美國導演艾倫.派庫拉的話:「電影暴力就像鹽巴一樣,口味愈吃愈重。」但口味愈吃愈重的人,究竟是製作電影的人,抑或是觀眾?通常面對輿論質疑製作單位為何製作如此暴力的內容時,他們統一的口徑無外乎是:「只是忠實反映現實」或「因為觀眾愛看」。前者如同劉鎮歐在該文提及的,影像所描繪的暴力,無論質與量都超過現實生活的情況,因此「忠實反映現實」的論點不攻自破。後者則將所有媒體暴力的原因歸咎於觀眾,不反省自身應有的職業倫理,或對媒體所帶來的影響缺乏考慮。


雖然社會上所發生的暴力事件,不一定全與收看暴力影像有關,但不可否認其中的關係十分密切。以台灣的新聞為例,某家平面媒體總是將血腥的照片放在版面上,並將犯罪過程以圖像解釋,甚至進一步發展出動態新聞,讓暴力從文字到圖片再到影像。電視新聞也「不惶多讓」,相關的社會新聞,無論是街頭械鬥或人倫慘劇,將暴力的形式與過程在24小時的新聞台重複播放。這樣的暴力新聞帶來的影響,是使得類似的暴力犯罪不斷出現,而新聞再度強化該事件的嚴重性,陷入惡性循環中。


產製暴力 亂象根源
除了電影和新聞,台灣的連續劇也是產製影像暴力的場域之一。以黃金時段八點檔來說,台灣兩家電視台競爭十分激烈,為了爭取收視率,每當A台的某橋段引起討論,B台立刻跟進演出相似的劇情,影視暴力就在這樣的情況下發展。A台甩巴掌戲碼收視率高,B台過沒幾天也出現劇中壞人被甩巴掌的畫面;B台若出現飛車追逐的驚險場景,A台也不甘示弱地端出人被車撞飛的特效畫面,電視台間比的不是內容是否優質,而是誰的節目內容比較暴力、比較灑狗血。


至於政論性節目和綜藝節目,它們的暴力多以刻意製造衝突的形式出現。前者如某政壇節目,兩位來賓在意見上分歧,便在LIVE的節目中大打出手。後者如前些年間一個很流行的節目「分手擂台」,透過事先安排好的劇本,讓所謂的「當事人」(有人在該節目停播後,供稱他們是製作單位花錢找來的演員)在節目上爭執、甚至互毆。雖然有關單位會在事後進行警告或開罰的動作,但處罰的作用其實不大,因為處罰大致上是以罰款或勒令停播兩種形式,罰款的金額與該節目因收視率高獲取的廣告費相較之下,根本是不痛不癢;勒令停播的節目,則會換個名字重新出現荼毒觀眾。


製作端與觀眾同有負責

除此之外,上述的電影、連續劇或其他節目中的影像暴力,會在台灣的新聞中再度被報導。因此,若以強化暴力行為的角度來看,說新聞是台灣社會亂源之一實不為過。無論是平面或電子新聞媒體,總愛端出閱報率或收視率來推卸責任,認為觀眾才是引發這種媒體亂象的原因。雖然市場考量是台灣媒體生態中難以改變的結構因素,但新聞媒體可以思考的點是:新聞一定得用這種方式呈現嗎?又或者是,應該在播放含有影像暴力的內容之前,考慮時段與收視群的分布,例如避免在孩童或青少年收看的時段播放,因為他們的判斷能力相較於心智成熟的大人,發展尚未成熟,較易受到影像暴力的影響。而時段與收視群的分析,不正是媒體最擅長、最常用的分析對象嗎?


當然,電影或節目本身對於影像暴力的製作也是需要探討的。雖然製作端擁有決定其內容的形式或表現方式的權力,但對觀眾他們仍有一些責任。現今製作端全以「結果」作為唯一判準,也就是票房、收視率,但其實還有其他需要接受判準的依據:首先是真實性,其內容是否與真實世界的情況相符,如果不是的話,是否會造成觀眾的混淆,進而導致模仿媒體內容中偏差的行為?其次為倫理的考量,製作端是否壟斷觀眾對於某事件的詮釋能力,例如劇中的英雄常以暴力的手法解決問題,而不會遭受懲罰,觀眾會因此認為身為英雄,使用暴力也無所謂甚至是受人愛戴的。這些都是在市場之外,製作端應該對觀眾負的責任。


回到電影《艋舺》,日前出現一則以「苗栗械鬥一死四傷,警方直批電影艋舺效應」為題的新聞,這個新聞除了為《艋舺》打免費廣告外,更為前述的新聞強化暴力做了最佳註解。其實要媒體界改變有其困難度在,觀眾應該有一些自保的意識來面對充斥影像暴力的媒體內容,除了消極的拒看外,對於較易受影響的孩童或青少年,父母應注意自己孩子觀看的媒體內容,藉機教育正確的價值觀。

記者 鄭琬馨
我是鄭琬馨,名字很難寫的鄭琬馨。因為當總編輯的關係,所以想放一張新的照片,雖然電子紙剩下兩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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