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旅遊 永續的觀光?
生態旅遊 永續的觀光?
記者 吳奕樺 報導 2010/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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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生態保育與旅遊觀光結合的新興旅遊方式,潛在的永續問題與發展還需多加思考。(圖片來源/HowStuffWorks) |
「生態旅遊」一詞已不再是陌生的字眼,近年來經常可以從新聞或報章雜誌上看到相關報導,但是對於生態旅遊真正的意涵,人們仍經常抱持不確定的質疑。生態旅遊經常被誤以為是一種親近自然、享受另類超脫現實的旅行體驗;然而,這些旅行的模式卻和生態旅遊的意義背道而馳。曾是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的志工、目前就讀於德國波昂大學自然資源管理博士班的吳佳其表示:「生態旅遊這個名詞的稱呼方式其實經常讓人搞錯,更正確的說法應該是負責任的旅遊。」生態旅遊試圖磨合「生態」和「旅遊」兩個矛盾、衝突的概念,將環境保護和親近自然的旅遊想法予以平衡。
責任性旅行 生態旅遊難落實
生態旅遊--賦予責任性的旅遊方式。(圖片來源/Microreviews.org)
生態旅遊力著在環境的保護上,考量大自然本身的環境負載力,旅客流量的管制是必要的一環;此外,生態旅遊也套用「使用者付費」的概念,就像是商業經濟的運作方式,旅客在生態旅遊中也需付費享受自然美景。吳佳其表示:「生態旅遊是賦予責任性的旅遊方式,勢必在過程中會造成碳足跡,而這些額外負擔的成本,便需要以付費的方式來彌補造成的生態汙染。」去年剛從台南大學生態旅遊所畢業的陳思宇則認為:「由於一般旅客對於生態旅遊的意義並不清楚,生態旅遊支付的費用有時甚至比平常旅行還要高,但是在生態旅遊的過程中,吃和住的品質卻無法和平常旅行相比較,也因此有些人就不太能接受。」另一方面,交通大學電子所博二的張家綾對於付費的想法提出了不同的聲音:「生態旅遊既然是一種志工回饋地方的服務性質,卻又要求過程中酌收費用,這樣付費的觀念並不合理。況且從地球的觀點來說,地球上的每個地方都是由所有人共同享有的,自然應該是屬於大家的,而不是居住在當地的居民所有,志工不應該有付費的責任。」
從生態旅遊經營團體來看,除了民間的非營利機關外,部分也由業者來營運。民間經營的生態旅遊在執行過程中,經常發現違背生態旅遊目的的情況發生,更何況是具營利性質的旅遊業者,即便強打生態旅遊的口號,卻未必能夠真正落實其本質。陳思宇認為:「由業者經營生態旅遊花去的成本來看,旅行本身支付的成本費用和遊客的花費幾乎打平,業者為了降低成本,一定不能挑選非熱門的小地方做生態旅遊,而必須選擇熱門的點來規劃旅遊行程。」具備多次生態旅遊志工經驗的吳佳其則表示:「雖然生態旅遊會盡量以天然沐浴乳和自備餐具的方式來減少汙染,但是有時候仍看到參加者用衛生筷來吃飯。」
業者經營?地方經濟與生態永續
即便生態旅遊和旅遊業之間仍存有許多爭議的空間,兩者也絕不可能涇渭分明。環境資訊協會理事長耿璐認為,雖然台灣目前還未真正實行,但是將生態旅遊交付給旅遊業才是最終的目的,吳佳其也表示:「永續經營的生態旅遊必然由旅遊業者來做,環境協會可能一年才舉辦一場,舉辦時間也常常不固定,和生態旅遊經濟回饋地方的要旨不符合。」生態旅遊並非一朝一夕的事情,地方仰賴生態旅遊的旅客消費收入維生,一年舉辦一場的頻率必然會使當地居民無法生存,而具營利性質的旅遊業能有足夠的人力和物力來支持,並將生態旅遊的活動頻率增加來賺取營利,永續發展的目標應該是生態保護和地方經濟維持兩頭並行。而陳思宇對此則持相反的意見:「生態旅遊還是由民間經營的環境協會來執行比較好,因為和旅遊業者相較下,環境協會能夠更了解地方,知道地方的需求。」
將生態旅遊的工作轉移給旅遊業者的過程必然有許多挑戰,但也未必不可能。當環境做為賺錢的工具時,旅遊業者勢必要明白環境的永續性對他們的重要性。環境資訊協會理事長耿璐表示:「旅遊業者工作人員必須要非常清楚生態旅遊中的每一個環節,像是澎湖望安島的觀光旅客,因為不尊重當地的人和地方生態,讓望安島的居民非常排斥。」吳佳其認為:「應該由地方的居民訂定遵守的規則,由旅遊業者和地方相互調節。」即便旅遊業和生態旅遊結合是未來必經之路,但如何有效地調和是目前必須謹慎處理的問題,畢竟,在資本取向掛帥的社會,旅遊業者將營利最大化視為一大目標,單由人心道德面來鼓吹人們珍惜和生態保護仍顯得單薄,若能將生態旅遊移交給政府單位經營,由民間團體從旁監督,也許是另一個可能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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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吳奕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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