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口飯吃
「虎」口飯吃
記者 楊依靜 報導 2011/12/18
行經新竹市慈雲路與埔頂路交叉路口,停車等紅燈的同時,常可以看到一些人冒著生命危險走在車陣中發傳單,而這種情況到了週末,因為車潮比平日更多,所以發送傳單的人數,更是平常的兩到三倍。
穿梭在車陣中發傳單的人,其生命安全令人憂心。(照片來源/楊依靜攝)
穿梭車陣 逼不得已
為什麼有這麼多人甘願冒著生命危險,不論在艷陽高照的夏天、還是寒風凜冽的冬天,仍然走上街頭,站在他們的工作崗位,趁紅燈亮起時,從手中發出一張張的廣告傳單呢?已經從事發傳單工作有七年經驗的受雇者曾富雄表示:「因為這個行業沒有任何限制,只要會走路就可以。」
曾富雄原本在高雄的中國鋼鐵公司上班,退休後,因為家中經濟需求,需要再找一份工作,但是行政院勞委會所設立的職業訓練中心並不接受他,因為職訓中心規定,訓練的對象必須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年滿十五歲以上、六十五歲以下的失業者,或是特定身份之外籍與大陸配偶。 因此,因為年紀大了,再加上求職四處碰壁,曾富雄只好遠離家鄉,到新竹擔任這份時薪僅僅七十元的工作,必須趁紅燈時,對每一個車主九十度鞠躬,再上前發傳單,曾富雄說:「沒有工作是不辛苦的,天氣冷的時候就多穿一點,走一走就會熱了。」
若進一步探討廣告傳單的內容,就可以追溯到這些發傳單工作者的雇主大都是建築公司為建案做宣傳,不然就是金融業者宣傳貸款方案等等。建商與金融業之所以鎖定這種方式,無疑是因為開車的駕駛人大多具有一定的經濟基礎,對建商而言,在預售屋附近的駕駛,便可假設他們是附近的居民或通勤者,在經濟面與地域性條件的雙重考量之下,這種宣傳方式就大大提高了廣告效益。
執法有其難處
然而,這種每天在危險邊緣遊走的工作,有時會遭用路人檢舉,駕駛人張聯堂指出:「這種在新竹很多啊,但這些傳單我通常都不會拿,他們這樣真的很危險,也對我們開車造成困擾。」這種穿梭在車陣中的危險行為,確實觸犯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竹市第二分局埔頂派出所的巡佐黃文組說:「我們接到民眾檢舉,就一定要到現場查看,但通常那些人眼睛都很亮,一看到巡邏車,一下子就都不見人影了。」
黃文組透露:「知法犯法的這些人其實也有他們的苦衷,並不如我們所看到的那麼表面。」人家都說馬路如虎口,而這些每天在虎口中謀生的人,很多都是不被社會所接受的,例如有些人有前科紀錄,想當然爾,雇主願意錄用他們的機率就微乎其微。
其實警方也能體諒這些人的辛苦,平常不會刻意取締,不過一旦接到民眾檢舉,就得依法處理。黃文組表示:「他們適用的法條很多,但通常我們都會從輕開單。」警方開罰單採取不同時段可連罰的機制,意味著只要違規者不離開,每隔一個小時就可以再開一張罰單,若是這樣,他們這一天的薪資就入不敷出了。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憐憫之心 是否遭濫用
同樣穿梭在車陣中謀生的,還有賣玉蘭花的人,他們胸前背著裝滿玉蘭花的籃子,一輛車接著一輛車低頭詢問,等到綠燈一亮,就要立刻靠到馬路邊,以免發生車禍。他們表示,平均等三個紅燈才能賣出一串玉蘭花,公定價為二十元,扣掉成本五元,一天的收入其實不多,但是礙於找不到更好的工作,也只能認命,在這充滿危險的路口賺辛苦錢。
胸前籃子裡滿滿的玉蘭花,婆婆在車陣中穿梭販賣,著實危險。(圖片來源/Google)
很多駕駛人都會抱持著「日行一善」的想法,買一串他們手中的玉蘭花,但這種販賣行為並非人人買單,因此時常惹人非議,很多人認為他們不願意去找更合適的工作,利用民眾的憐憫之心賺錢。甚至有更複雜的說法,指出這些穿梭車陣中販賣玉蘭花的人們,他們背後有一個大盤商,專門雇用老弱婦孺、身心障礙者來博取同情、賺取憐憫之財。假使有機會經過新聞報導所炒作,便會有民眾會專程到那個景點,向被報導的主角購買,而這種媒體宣傳的效應也值得我們進一步省思。
安全第一
不論真相為何,這些穿梭在車陣中的人,的確造成交通危險。常可從電視新聞看到一些報導,發傳單、賣玉蘭花的人與駕駛人發生口角,或者發生一些交通事故等等,這都為道路的使用安全增添了一點潛在的危機。
冒險發傳單的老先生遭機車騎士撞倒,類似案件不只一樁。(影片來源/YouTube)
在警方依法執法、受雇者為了討生活、民眾的用路安全這三方面的權衡,著實難以取捨,警方即使取締,這現象仍然無法根除,因此,在無法勸退這些在虎口中謀生的人的情況下,警方只能呼籲用路人小心駕駛,安全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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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楊依靜
我是Blue 但是不憂鬱,因為我在傳科很開心。 跟大家一起努力的感覺真好:) 你好,請多指教=w=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