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期

倫理福祉面對面 複製爭議

複製技術已有重大突破,製造人類不再只是幻想,但衍生出的問題卻很爭議。

倫理福祉面對面 複製爭議

記者 劉敏慈 報導  2014/12/14

「給你沒知覺的肉身 表面複製於愛你這個人 我承諾還得以完成 只是那不是我在等 我是個沒有愛的人」

歌手蕭敬騰在〈複製人〉唱出假如有個與他一模一樣的人,但只有肉體沒有魂,是否就能替他抵擋愛情失敗的苦楚,替代他收拾殘破不堪的局面。然而,在愛情中的兩人世界,也許複製人可以消除許多戀人們的相思之苦,但若是複製人出現在現實群居生活中,情況就變得十分複雜了。


〈複製人〉MV中,蕭敬騰以一黑一白的裝扮,象徵複製出一個沒有感情的自己。
(圖片來源/youtube
 

無性生殖 純手工打造

複製人在生產的過程中不需要精卵結合,簡單來說,複製人的遺傳基因取自的單方細胞核,接著將細胞核放入別人的卵子細胞內進行培育,期間不會發生基因重組,若細胞發育穩定,則會將細胞植入子宮內,發育十個月之後,複製人便會誕生。

因此,複製人打破自然規律,新生命不再需要「有性生殖」,科技讓人類可以純手工打造一個新生兒,然而革命的科技總會帶來爭議:人類究竟可否扮演上帝。
 

延年益壽 點燃不孕新希望

即使醫療技術進步迅速,人類罹癌的機率卻攀升。根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二一三年最新統計,在臺灣,每五分四十八秒就有一個罹癌,另外登記癌症的病友共有四十八萬名,預計二○一四年會突破五十萬人。

回朔至一九九八年,美國女高中生Anisa被診斷出患有骨髓淋巴癌,唯一的治療辦法便是摧毀所有細胞,才能將癌細胞消滅殆盡,然而這樣也會毀了Anisa的幹細胞,使她無法製造「分化細胞」,若實行治療,Anisa活不過兩個禮拜。

醫事檢驗師林宗佑表示:「一般來說就算骨髓吻合,仍有可能因為病患體內具有排他性而失
敗,因此複製人的產生,可以大幅提昇器官的相容度,因為基因及血液均來自母體。」一般而言,與毫無血緣關係的人骨髓相容程度只有兩萬分之一,兩萬分之一的機率相當於家庭必須三代都生出雙胞胎,因此要在短時間找到相容骨髓的機會十分渺茫。若複製技術可行,Anisa就可以直接複製自己的基因,以接受最快速的治療。


目前全灣共有兩千多名血癌患者,他們必須在半年或是一年內找到合適的骨髓,
才能提高存活機會。(圖片來源/
公視新聞網

除了醫療用途,複製技術亦替不孕症的夫妻點燃新曙光,試管嬰兒室組長蘇金琮表示:「不孕婦女進行試管嬰兒的療程時,必須使用促進排卵的藥物,使得婦女產生大量的卵子,儘可能製造出最多的胚胎來增加婦女懷孕的機會,因為不是每一個卵都能受精,也不是每一個受精卵都能很成功地發育成胚胎,即使胚胎植入到子宮後,也不能保證能順利著床發育成胎兒。」

然而若實行複製技術,便可以大量複製卵子,增加成功機率,「對於高齡的不孕婦女,本身經藥物刺激後僅能得到少量的卵子以供受精之用。如果應用複製的技術,就可以得到更多的胚胎以供植入,甚至多餘的胚胎還可以冷凍處理,留待以後使用。」
 

模糊倫理 遊走法律紅線

複製技術雖讓醫療技術大幅進步,但隨即而來的隱藏風險卻不小。首當其衝的是倫理問題,複製人是人還是生物,複製人能擁有與自然人一樣的人權嗎?人類現今仍無法在共同文化裡替複製人騰出社會地位。

複製器官固然可以解決受苦病患的問題,但被摘取器官的複製人該如何處置,衛生署福利部豐原醫院督導長劉和楨表示:「每年等待器官捐贈的人很多,如果合法當然可以就救活很多人,但並不符合倫理議題,從複製人身上直接將器官拿下來算是謀殺吧?基本上複製『人』應該尊重他是一個生命。」


二○一四年器官捐贈與等待人數的統計資料,可見器官需求與供應仍有嚴重落差。
(圖片來源/器官捐贈移植中心

除了無法明確定義複製人,人們也無法精準抓出倫理界線。若是在臺灣,複製人在母體內培育發展十月出生,與一般嬰兒的出生沒有不同。因此,只要複製嬰兒出生時能夠獨立呼吸,依民法第六條的規定,就享有權利能力,受到國家法律的保障。不應該因為他是複製或是自然生產而受到歧視,剝奪法律保護的權益。

由此可知複製人在臺灣有法律上的社會地位,但與其他人的倫理關係仍待討論。律師陳綺芳表
示:「若單純考慮法律條文,嬰兒的法律關係與生母當時的婚姻狀況有關。受胎的嬰兒若是在婚姻關係存續中,依民法第一千零六十一條規定,這嬰兒便是生母與丈夫的婚生子女;受胎的時候如果沒有婚姻關係,只要有生理上出生的事實,依民法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第二項的規定,嬰兒與生母之間,也成立視為婚生子女關係。」

然而複製基因並沒有精卵結合,而是完全取自單方基因,並非民法所規定的縱向關係,亦即並非父與母所生育的子女,陳綺芳補充:「複製人是利用母體細胞完全複製而成,為橫向的關
係,並非民法所規定的直系親屬,其中難以斷定複製人的法定代理人是誰,或是複製人本身可否擔任法定繼承人。」複製基因就像是母體的一根肋骨,難以在法律上擁有倫理地位。因此複製人若在臺灣出現,必定會衝擊臺灣現有的法律,爭議於界定複製人與母體間的親屬關係。


複製嬰兒倫理仍有爭議。(圖片來源/Focus science and technology
 

科技與倫理的拔河

國際間對於複製人的法律仍以保守為主,反對有關任何以生殖為目的的基因複製行為,但令人注意的是,世界對於醫療目的的複製行為採取從寬處理,像英國政府允許醫療目的的複製行
為,也可應用在人類胚胎研究;美國則是主張「保護生命與改善生命」,有條件同意資助人類胚胎幹細胞做醫療研究,但不補助不孕症診所。

科技始終領先法律,法律又建構在倫理之上,複製人不像電子產品、人工智慧使人類生活便
利,背後牽引出更多扣在人性上的複雜關係,全世界仍小心翼翼的處理這件事,畢竟複製技術不是創世神話,它必須依存在改善全人類福祉的利基點,不是「複製」問題,而要解決「人」的問題。

記者 劉敏慈
以一米六的高度去觀察四周。    
記者 劉敏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