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7期

幼托整合 修法惹爭議

《幼兒照顧及教育法》的修法問題引起爭議,幼教師與教保員間的對立更因此白熱化。

幼托整合 修法惹爭議

記者 謝宜寧 報導  2015/01/04

以提升臺灣幼兒教育環境品質為訴求的「幼托整合政策」,於民國一○一年實行至今,上路已有三年,先前卻因《幼兒照顧及教育法》(以下簡稱幼照法)修法問題引起爭議,更造成幼教師與教保員為了爭取工作權與執教權而產生對立。


《幼照法》修法爭議引起幼教師與教保員互相對立。
(圖片來源/上
台灣醒報;下:大紀元
 

幼托整合 改制為幼兒園

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幼托整合政策」正式上路,依據《幼照法》,將原本由教育部主管的幼稚園與內政部主管的托兒所,整合為幼兒園,統一由教育部管理,並採取一致的管理標準,使學前教育有共同的規範與目標。

過去,幼稚園與托兒所的制度有所差異。前者以四到六歲的小孩為主,師資來自大學幼教系畢業、考取到教師證照的「教師」,注重教學;後者則是以二到六歲的小孩為主,師資來自高中職或科技大學的幼保科系畢業的「保育員」,偏重托育照顧。「幼托整合政策」實施之後,依《幼照法》規定,保育員改稱為教保員。此外,二到六歲的兒童雖可由幼教師或教保員教導,但幼兒園大班必須至少配置一名教師,希望能藉此政策提升學前教育的師資素質。


幼托整合政策後幼兒園的配置。(圖片來源/謝宜寧製)
 

《幼照法》修法 教保對立

民國一○三年,多位立法委員連署提案修改《幼照法》第十五條與第十八條,刪除五歲大班必須至少配置一名教師的規定、並開放不具教保人員資格的才藝老師進班教學。此舉在幼教界引起軒然大波,造成各方團體激烈辯論,幼教師與教保員更分別走上街頭爭取自身權益,互相對立。

為了反對《幼照法》修法,幼教師與家長於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一日上街遊行,捍衛幼教正義。身為私立小學暨幼兒園創辦人、同時也是遊行活動發起人的蘇偉馨表示:「幼托整合後幼兒園內就應該有教師,教保員雖然具備照顧幼兒的經驗,但對幼兒課程設計並非專業。」此外,若開放不具教保人員資格的才藝老師進班協同教學,幼教業者不需支付全職薪水,雖可降低成本,卻犧牲了教師的專業性。

支持修法的教保員組成「全國四萬教保員自救會」,於二○一四年九月二十八日上街表達訴求。朝陽科技大學幼保系講師謝京含強調,幼教師的教育專業課程是二十六學分,教保核心課程卻有三十二學分,包含高中職幼教科課程,更是讀了七年,他說:「二十六學分和七年相比,你覺得誰專業?」擔任教保員的陳思婷也表示,教保員接受過高職三年與大學四年的幼保教育,且有多年教學經驗,專業不容質疑。


幼教老師與教保員的資格區分。(圖片來源/痞客邦

幼教師與教保員各自為了自身的工作權與執教權爭論不休,教育部則發表聲明,表示為了維護幼兒教育的品質,仍會維持《幼照法》第十八條「五歲幼兒的班級至少配置一位教師」的規定。教育部國民與學前教育署學前教育科的郭芝穎提到,教育部考量到幼托整合前,托兒所任職的教保員經驗豐富,修法方向將朝向《幼照法》施行前已經在托兒所任職的教保員為重。除了修正《師資培育法》外,也提供教保員在職進修、取得教師資格的管道,並將《幼照法》內明定幼兒園需符合法定人力配置的緩衝期限由五年延長至八年。
 

教保合作 改善幼教環境

面對《幼照法》修法問題衍伸而來的教保對立情況,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理事長王淑英表示,兩方團體藉著修法問題爭論,一方面開啓幼教師與教保員何為專業的論戰,另方面則是幫教保員爭取教導幼兒園大班的資格,但實際上卻只是美化自由市場對教保品質損害的事實。

《幼照法》的立法意旨為「保障幼兒接受適當教育及照顧之權利,確立幼兒教育及照顧方針,健全幼兒教育及照顧體系,以促進其身心健全發展。」教保合作協會理事長陳雅媛表示,目前《幼照法》規定五歲以上需一師(幼教師)一保(教保員),已經是「最基本」的幼教品質把關。她認為最理想的是,二到六歲的孩童都需要一師一保,才能使教育與保育並重。

王淑英提到,臺灣教保政策要提升的關鍵在於政府的態度,若放任自由市場惡性競爭,臺灣會因為幼教環境的品質低落,造成教保人才流失等的問題,使教保體制出現嚴重的破碎與缺口。托育政策催生聯盟也表示:「臺灣幼教環境一直處於高度營利化、公私比例不均的問題,導致我們的教保人員勞動條件普遍不佳、人才流失。」因此他們認為當前最迫切的問題,是政府必須要建立完整的公共托育服務系統,才有助於改善臺灣的幼教環境。
 

政府與民間 致力推動改革

為了統整幼兒園教保人員的制度,並使幼托整合後教保員的資格、權益等有充足的規定與保障,教育部目前正在推動《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的立法,並積極與民間團體討論,徵詢各方意見,期望能朝教師與教保員一元培育的方向辦理,以解決長期以來幼保系畢業者無法取得教師資格的問題。

幼教師與教保員看似立場互異,但他們都是為幼兒教育盡心盡力的教育工作者,《幼照法》的修法問題不應該成為兩者之間的戰爭,而是必須回歸《幼照法》的維護幼教品質的主軸上面。教育部未來的修法重點,應放在保障幼兒園內有合格幼教證照的教師人數,並逐步落實專業分級的制度、管道與待遇,讓教保的專業能夠合流,以期改善臺灣幼兒教育的環境。

記者 謝宜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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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謝宜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