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助理 勞工或學生?
學生助理 勞工或學生?
記者 吳維倫 報導 2016/01/03
勞動部在二○一五年六月頒布《專科以上學校兼任助理勞動權益保障指導原則》,希望能讓學生助理也能比照一般勞工,享有勞工保險與健康保險。此法上路至今,已過半年之久,在這段期間,除了爆發了百所大學校長連署抗議,學生助理權益也成為二○一五年勞工遊行「秋鬥」重要的子議題。但此法雖立意良善,在現實面卻遭受許多問題,學生的工作權益並未受到保障。
聯名請願書,有高達160所國立大學校長,希望勞基法退出校園。
(圖片來源/師大青年報)
與勞動部進行多次的協調後,目前國內多所知名大學如交通大學與政治大學在學生助理的分類上實施「雙軌制」,分為「學習型助理」與「勞動型助理」,學習型助理在簽訂契約後,不需加保勞保,不屬於勞雇關係;而勞動型助理,則完全受到《勞動基準法》保護,需加保勞保。
新法上路 怪象橫生
在執行上,各校遭遇不少困難。學生抗議活動頻繁的政治大學,在新規上路時,校方就曾解雇大量工讀生。除了經費問題,也與《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以下簡稱身保法)相關,依該法,公家機關要有百分之三的雇員為身心障礙者,若將學生助理視為勞工,政大會面臨觸法問題。因此政大在學期初,並非招募符合需求數量的學生助理,而只提供合乎《身保法》規定數量的學生工作機會,嚴重影響學生勞動權益。
政大曾經全面停聘工讀生,引起軒然大波。(圖片來源/風傳媒)
政大學生勞動促進會代表徐子為表示,學生曾經在匿名網路社團吐苦水,學校的政策讓他們找不到工讀機會,生活受到嚴重影響。勞動部在了解狀況後,釋出解套辦法,讓學生勞工不列入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的總勞工數,此情況才有所改善。
另一方面,政大硬性規定所有教學助理皆須簽署學習型契約,在學生爭取下,預定下學期教學助理可根據自身的年資,在教學經驗超過一年的情況下,改選勞動型助理,但是處理一般行政事務的教學助理卻仍須選擇學習型助理,行政事務與實質學習的關聯,十分牽強。
交通大學所遭遇的狀況十分弔詭,校方規定不得兼職不同單位的勞動型助理,基於單位間的任期若有所交錯,在勞保經費的分攤上,會產生重複計算的問題;由於勞動型助理會讓學校增加開銷,所以各單位傾向減少工讀生名額,增加單一學生工作量。但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代表林伯儀認為,國立台灣大學也曾基於勞保經費的分攤計算,限制學生不得在校內兼職,但在更換新的報帳系統後,此規定已經廢除,交大身為頂尖大學,應該也能解決此問題,不該因此影響學生工作權益。
學生助理的本質
在問及此法規的爭議,交通大學主任秘書裘性天教授坦言:「當初學生助理設立,是為了提供學生獎助學金,幫助學生。工讀的工作量十分輕微,因此在加入了勞健保後,對學校的負擔很重。」交大校方認為,此法規並不符合比例原則,學生的工作時數過短,不合效益的結果,勢必造就供需上的落差。
清華大學人文社會學院學士班教授張旺山則認為:「該法是進步的象徵,但在配套上仍有進步空間,我希望能為學生謀最大的福祉,為辦公室省最多的麻煩。但不該讓師生間的關係強歸於勞雇關係,這對於教育並非好事,我在指導學生上,是希望他成為獨當一面的學者,並非將他當成勞工看待。」
此法也受到了監察院的糾正,認為它影響師生間的互信關係,忽略傳統價值,缺乏配套的結果,可能造成學校、學生、政府三方全為輸家的情況,交通大學學生張開昊表示,當學生身分為勞動型助理時,在報帳與行政處理的程序上變得相當複雜,而若真的要將學生當作勞方,薪資就應比照業界,但學生工作量也不大,不能與正式員工相提並論,政府應該要針對學生族群,像外國一樣制定特別的法規。
其他國家對於學生勞工身分有立下特殊的法規。(圖片來源/吳維倫製作)
身分的二元性
面對質疑的聲浪,林伯儀則有不同的看法,他認為學生與勞工身分可以分開。在課堂上,師生之間的關係應該是純粹的學習;但當學生幫老師進行計畫,冠上助理之名時,師生之間的關係則是勞工與雇主,不可因為助理平時的身分是學生,就忽略了他身為勞工的權益,師生間的關係也不該因為學生有勞工的身分而受到影響。甚至可說有了勞動的保障,更可穩固師生間的關係,因有了勞動管制後,學生不會因為教授不合理的工作要求,卻礙於對方掌管自身成績,而敢怒不敢言。
高教工會認為大學校方在面對助理爭議上充滿各種說詞,
卻不願正視此議題。(圖片來源/東森新聞雲)
而對於工時過短,不符合比例原則,他認為麥當勞多的是一周排班不到十二小時的職員,該企業仍遵守勞基法,幫員工保勞保,大學不該將此當作藉口,罔顧學生權益。而針對外國特殊法規,林伯儀則認為這是行政院與教育部共同營造的說詞,目的是為了刪減短工時工作者的權益。日本的學生助理有職災保險,並沒有排除在勞工範疇外,而若其他國家對於非典型勞動者(如學生助理)有惡劣的立法,是退步而該被抵抗的,台灣也不該學習。
分歧的期望
目前,各大學仍受限於經費問題,努力以學習型的名義,盡可能不縮減學生工作機會,如交通大學目前正在研擬,讓有興趣的學生,透過線上課程的方式取得認證,便能以學習型助理身分,申請校園臨時工作,不要讓微薄的薪資被勞保扣除。
徐子為認為,若全面轉型為勞動型助理是正確的方向,那現在縮減學生工作機會也是必要之惡,學校要做的是注意清寒或是弱勢學生,在必要時給予獎助學金。徐子為強調,學生與校方並非站在對立面,若學校有經費上的困難,應與學生一起站出來,向教育部反應,並非只是不斷以巧立名目的方式,不給予學生應有的勞工權益,大學為學生進入職場前最後的教育單位,應該教導學生正視自己的勞工權,而非漠視它。
基於對學生助理身分認知上的不同,大學方與工會方對於《專科以上學校兼任助理勞動權益保障指導原則》的期待差異頗大,大學方期待能夠針對學生族群的特殊性,與教育部和勞動部共同修改此法規,而工會方則認為該堅持此法規的推行,並讓更多的學生能夠自由選擇勞動型助理。在雙方能夠取得共識之前,此法規所帶來的爭議勢必會繼續延燒下去,而學生爭取自身勞動權益的路途,仍十分漫長。
![]() |
記者 吳維倫
Hi!大家好,我是吳維倫,我是個超隨性的人,喜歡無憂無慮的生活也是藍白拖的擁護者,最近學到西語中的諺語覺得很有道理:對於自己的人生不用太認真,因為那是你唯一無法活著逃離的事情~~期待一整學年的喀報發現更多動人美好的故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