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竹三

大一不分系 爭議始末

今年壬辰梅竹網球正式賽因選手參賽資格發生爭議,兩校緊急召開諮議會,經過數小時的討論後,正式投票通過今年梅竹賽事全面不計點,消息一出,令兩校學生譁然,更引發後續眾多討論。其中關鍵爭議點乃在於兩校對清大所招收的「大一不分系」學生是否具有參賽資格認定不一。

大一不分系 爭議始末

記者 洪欣慈 蘇冠心 陳燕珩 報導  2012/03/04

今年壬辰梅竹第一天賽事順利結束後,不料隔日的網球正式賽因選手參賽資格發生爭議,因清交雙方僵持不下,兩校緊急召開諮議會。經過數小時的討論後,諮議會正式投票通過今年梅竹賽事全面不計點,消息一出,令兩校學生譁然,更引發後續眾多討論。其中關鍵爭議點乃在於兩校對清大所招收的「大一不分系」學生是否具有參賽資格認定不一。


何謂大一不分系生?

根據清華大學教務處招生組資訊中的「大一不分系簡介」指出,大一不分系為清華多元入學管道之一,目的在於透過考試成績之外的「多元」標準,來錄取其他領域表現優異的學生。清大不分系至今已成立五年,第一、二屆招收體育績優同學為主,之後開始增加招收音樂、美術、藝文等人才,入學管道多元且豐富。

其中的體育分組成立的目的與特色中提到:「是以體育運動為主,依學生單項體育專長加入校隊,藉以提升學生個人及清華大學整體的運動風氣及體育水準。」每年會招收數十名不等,其成績的採計方式除了包含學測分數外,其中有40%的分數取決於運動項目術科測驗。也因為招生過程雖有採計體育分數,但錄取學生並非體資體保生,在梅竹賽中的參賽資格不明,於是,兩校便在去年辛卯梅竹賽諮議會中提出討論。


清華大學一百學年度大一不分系體育招生簡章。(點圖可放大)
(圖片來源/清大教務處網站)


諮議會定論 又生變化

於去(2011)年6月30日召開的辛卯梅竹第三次諮議會紀錄中,兩校經過討論,決議在現有梅竹賽實施辦法第五項第二條中,新增一條附錄為:「體育(運動)績優生資格包含簡章名列採計體育及梅竹賽相關項目表現註冊者。」並獲得所有諮議委員共識,在十名諮議委員中,以贊成10票、反對0票,通過規定的三二決。以條文來看,清大大一不分系的學生為採計體育及梅竹賽相關項目表現註冊者,在梅竹賽中應屬體育資優生,不得上場正式賽。


辛卯梅竹第三次諮議會決議與新增附錄。(點圖可放大)
(圖片來源/BBS)

既然是已訂好的條文,為何又會生變?原因在於,清大曾因大一不分系的資格問題行文至教育部,教育部也在去(2011)年1月份回函,裡面明訂大一不分系學生在大專盃中參賽資格為一般組,因此清大根據《國立清華、交通大學梅竹賽實施辦法》第十一點:「體育性之分項比賽辦法,依據本學年度大專盃(聯賽)競賽規程之相關規定。」認定大一不分系學生在梅竹中應屬一般生資格,沒有道理不可以打梅竹賽。


教育部來函清大,認定不分系學生在大專體總中為一般生資格。(點圖可放大)
(圖片來源/BBS)


梅竹辦法VS大專盃規定

在今年壬辰梅竹賽前的任一次諮議會中,此問題都沒有再被提出來討論,清大也未將教育部公文出示諮議會。因此交大學務長傅恆霖表示,原以為兩校在去年最後的諮議會上已建立共識,但卻在網球上場前一刻爆發爭議。

交大方面認為,清華大一不分系在名稱上雖非體資生,但卻有體資生程度之實,且去年兩校最後也已在會議紀錄中有明確決議,認定清大不分系選手在梅竹賽場上是體育績優生身份,應遵守梅竹實施辦法,故堅持不讓大一不分系學生上場;但清大方則認為,教育部既已來函,確立大一不分系學生的一般生資格,依照梅竹賽制參照大專盃的規定,認為並無資格不符的問題。

回歸這幾份文件的時間來看,教育部是在去年一月來函認定不分系學生為一般生,但辛卯梅竹第三次諮議會決議是在去年六月召開,仍決議通過不分系學生在梅竹場上為體育績優生資格,因而交大認為,清大今年把不分系學生登錄比賽名單中,並以教育部來函為由,確實是不合理的行為。

在互不相讓的情況下,只好緊急提請諮議會至比賽現場召開臨時會議,諮議會在討論許久之後,考量到因為之後多項賽事都可能產生相同問題,為避免爭端不斷,最後選擇裁定今年梅竹賽將採取全面友誼賽,全數賽事不計點。

兩校學務長對於此事也有不同的看法,交大學務長傅恆霖提到:「當時討論既已有共識,就應該照著競賽辦法走,加上他們這些加考體育術科的學生,等同於我們交大的體資生,等於有體資事實。若將他們視為一般生身分,這是比較不恰當的。」儘管梅竹賽制原則上與大專盃相符,但仍需視兩校學生實際情況做調整,並以兩校共同擬定的競賽辦法為準則。清大學務長呂平江則認為,既然不分系學生已符合大專盃一般組的選手資格,在身分上就應是一般生,但他也坦然表示,此爭議問題兩校在認定上顯然有差異,卻沒有在賽前事先對此提出協議,的確有所疏失,也導致這次梅竹的破局。


案外案 不解之處

照理來說,既然兩校在去年最終諮議會上決議出新的規章,梅竹章程應會更新或加註備忘錄,表示實施辦法曾做過更改。但翻閱今年的秩序冊,可看到最新的梅竹實施辦法中,並無加入去年第三次諮議會的決議,也就是新增附錄:「體育(運動)績優生資格包含簡章名列採計體育及梅竹賽相關項目表現註冊者。」只有留存下來的會議紀錄,卻未見梅竹實施辦法更改,在作業上究竟是哪個環節產生疏失,有待討論。目前最重要的是,希望雙方對於不分系學生的爭議,能夠盡快討論出未來執行的共識,並對壬辰梅竹做出檢討,別再讓今年憾事再度發生。

記者 陳燕珩
  嗨我是陳燕珩, 為了因應最近那股感嘆青春歲月流失的風潮, 不免俗替自己到了接手喀報的年紀小小默哀了一下, 我開始在想,有什麼會是人生的每個階段都存在的東西呢? 我想應該是「不堪回首的過去」吧! 所以,我要坦然面對這一年的喀報, 希望無數個日子以後再次點入這裡, 會覺得有點稚氣、有點笨拙,但一切值得回首!  
記者 陳燕珩